国家文创实验区“云园区”建设正式启动******
本报讯(记者李琤)1月9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展论坛在京举办。本次活动以“科技赋能文化创新 文化赋能城市发展”为主题,围绕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主题,聚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规划建设,探讨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与实践探索,深入推进文化产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
论坛上,国家文创实验区“云园区”(以下简称“云园区”)建设正式启动。“这是文创实验区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及文化产业服务数字化创新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我们希望建设一个文化产业要素聚集、服务链条路径创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的‘云园区’,构建全方位数字服务体系,将其打造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中文化产业数据管理服务体系的‘样板工程’。”国家文创实验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云园区”蓝图将打造“一个云服务中心+N个数字服务模块”数字化治理模式,其中“一个云服务中心”即以实验区“云园区”平台为统一官方入口,搭建一站式服务门户;“N个数字服务模块”包括文化政策服务、文化金融服务、文化版权服务、数字园区推介、创新创业支持、文化人才交流、产业协同发展、文化大数据应用、云网资源及企业权益等模块。“云园区”由国家文创实验区牵头谋划,以“聚集文化产业发展要素、打通多元服务链路、全服务场景数字化应用”为建设根本,以“精准匹配文化产业供需资源、高效提升文化产业数字服务生态价值、建立真实可信的文化产业数据流通环境”为核心,依托基于“连接+算力+能力”的新型信息服务体系下的高速网络、智能云与边缘计算模式,通过大数据、物联网、VR/AR等技术以及元宇宙等展现方式,推动“云园区”与实体园区及各类文化场景、服务场景的深度融合。同时通过高速率的网络资源、高可靠的云服务资源、融合多样的园区应用,助力文创企业数智化转型,加速推进数字服务与线下服务的协同发展。“云园区”主要服务政府、园区、企业和白领四类群体端口,其中重点聚焦对国家文创实验区内文化企业的服务。
未来,“云园区”将引导百家文化专业服务机构、千个线下文化公共空间、万家驻区文化企业在“云端”集聚,推动文化企业要素“云端”汇集、公共政策服务触手可得、线下文化空间一键预约、文化企业协同智能精准、数字文化发展提质增效,探索智慧文创园区建设的新模式、产业集群效应拓展延伸的新方式、公共管理服务的新范式。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